四川省第十地质大队地质大厦消防系统维护保养 供应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2-23
我单位拟对地质大厦消防维护保养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招标,现邀请符合投标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为了共同做好本次招标项目,现将参加招投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四川省第十地质大队地质大厦消防维护保养项目
(二)项目位置:绵阳市涪城区剑门路西段88号
(三)项目范围:地质大厦(约6.5万平米)
二、投标人必备资质以及相关要求
(一)投标人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四川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平台上登记的信息复印件(盖章)、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证复印件(盖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盖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等相关证件。
(二)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投标人服务期限内完成本次项目所要求内容的全部费用、税金。即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或政策性变化而增减。投标人可在投标前向我单位了解相关具体情况或在我单位人员陪同下到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三)维护、保养及技术服务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和消防联动控制系统(中央控制室到各报警点,报警主机联动控制器、烟感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层显声光讯响等)维护、保养。
2.消防给水系统(水泵进入口到末端放水口,消防泵、稳压泵、电源控制柜、阀门、水泵接合器、室内外消防栓、消防水池、箱等)维护、保养。
3.自动水喷淋灭火系统(泵房进入口到末端放水口,喷淋泵、稳压泵、电源控制柜、湿式报警阀喷头、水泵接合器等)维护、保养。
4.防排烟及通风空调防火系统维护、保养。
5.防火隔离系统(防火门、防火卷帘等)维护、保养。
6.消防应急广播系统和消防对讲通讯系统维护、保养。
7.消防电源、火灾应急照明系统及疏散指示标志维护、保养。
8.干粉灭火器500具、消火栓367个的检查(在投标时作为免费检查项目)。
9.与消防相关的电控装置及供配电设施维护、保养。
(四)中标单位责任
1.根据现行消防法规和招标单位实际情况,中标单位负责对招标单位区域内的消防系统进行维护和保养,并及时向招标单位提出符合消防法规和现场实际情况的消防系统的合理维修建议和措施。
2.中标单位每月对招标单位区域内的消防系统进行一次维护和保养,并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内容、程序、周期等要求,对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建筑消防设施开展检查、维护、保养、检测等技术服务,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涉及的材料、设备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记录一式两份,由双方签字认可后各执一份。
3.每年十二月下旬中标单位向招标单位提供一份“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及消防系统的运行现状报告。
4.接到招标单位的异常情况或系统故障通知后,中标单位须在二小时内赶到故障现场并在二十四小时内解决,若暂时不能解决的则应在二十四小时内提出应急措施,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如有火灾,中标单位应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处置。
5.根据消防法规和招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建议招标单位更换、大修、中修或完善系统设备,如招标单位已按投标单位提出的建议进行了更换、大修、中修、完善系统设备后,所发生的相应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6.中标单位对招标单位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培训,具体培训时间由招标单位安排。当招标单位按照消防部门的布置进行消防演习和检查时,中标单位应予以配合。
7.中标单位要严格按照以下工作计划进行维护:
(1)每月进行一次月检;
(2)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测试;
(3)年度对月、季内容进行一次综合测试;
(4)每年对室外消火栓刷防锈漆1次。
8.为招标单位建立消防档案。
9.协助招标单位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一次应急演练;配合招标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0.如发生火灾,系下列情况,中标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
(1)维护保养不到位。
(2)投标单位提供的器材质量问题。
(3)消防联动设施不能有效运行。
(五)投标内容中除标明正常的检查外须包含:保养中所需更换的零部件,其配件费用在200元以下的由中标单位免费更换,200元以上的配件由中标单位代购或由招标单位自行购买,费用由招标单位支付,同时免费提供消防器材检查卡1000张。
(六)中标单位在维护保养费用结算时需提供与业务相适应的增值税发票。
(七)投标时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完好,各项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全面,否则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八)投标截止时间:招标文件即日起领取,并于2024年12月27日12:00之前将投标文件提交到四川省第十地质大队后勤保障科办公室(联系人:陈先云 联系电话:18048619670)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三、服务要求
各项质量、技术服务要求按照国家的相关标准执行。
四、开标
(一)我单位将适时举行开标会议,在提供相同服务的前提下,按最低价确定中标单位。
(二)合同协议书的签署: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由法人或授权代表前往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
(三)本招标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四川省第十地质大队
2024年12月23日